件外聘律师招标需求
项目名称:诉讼案件外聘代理律师招标(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案) 招标单位: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一、投标方资格条件: 1、依法成立,具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资格; 2、律师事务所年度年检合格; 3、律师事务所具有知识产权方面(商标类)专家型律师; 4、律师事务所应组建 2—3人的服务团队,其中,项目负责人须从事律师工作10年以上(含10年),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团队其他成员须从事律师工作3年以上(含3年); 二、案件概述 “龍鳯”商标是招标人下属全资子公司上海国福龙凤食品有限公司在汤圆商品上的注册商标,上海国福龙凤食品有限公司早在1990年就在第30类主营“汤圆”等商品上申请注册了“龍鳯”等一系列商标。近两年,我司发现某公司将“龙凤”文字突出使用在其汤圆产品外包装上,并在其网站主页上进行宣传使用。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该公司涉嫌侵犯上海国福龙凤食品有限公司注册商标专用权,并且在使用商标时,对企业字号进行突出使用,具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恶意。 三、案件预期效果 1、被告在产品包装上使用某商标的行为构成商标侵权; 2、被告立即停止侵权行为; 3、被告赔偿原告损失; 4、被告停止使用企业字号,并变更企业名称。 四、代理方式:风险代理(根据案件逾期效果和最终判决结果,按照法院判决赔偿损失数额以一定比例支付代理费用)。 五、请有意向的律师事务所向招标人递交资质文件,同时提交代理方案。
联系人: 采购部:杨女士:0371-63982438. 法务部:贾经理:0371-63978170 |